返回

秦律十八种·军爵律

_原文、译文、赏析 - 天书阁

菜单
  

秦律十八种·军爵律

时间:17-06-25 20:43:03 | 点击:592

  
  
  
    
  

  從軍當以勞論及賜,未拜而死,有罪法耐(遷)其後;及法耐(遷)者,皆不得受其爵及賜。其已拜,賜未受而死及法耐(遷)者,鼠(予)賜。

  欲歸爵二級以免親父母為隸臣妾者一人,及隸臣斬首為公士,謁歸公士而免故妻隸妾一人者,許之,免以為庶人。工隸臣斬首及人為斬首以免者,皆令為工。其不完者,以為隱官工。

加入收藏
© Copyright 2023 天书阁古文网版权所有

关于

天书阁古文网 移动版

网址:https://m.tianshuge.com

关闭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