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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九之一〔小雅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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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九之一〔小雅〕

时间:17-06-03 17:33:21 | 点击:515

  
  
  
    
  

  ◎鹿鸣之什 诂训传 第十六

  〔〇陆曰:什音十。什者,若五等之君有,各系其国,举 周南 即题《关雎》。至於王者施教,统有四海,歌咏之作,非止一人,篇数既多,故以十篇编为一卷,名之为什。〕

  毛诗小雅〔〇陆曰:从《鹿鸣》至《菁菁者莪》,凡二十二篇,皆正小雅。六篇亡,今唯十六篇。从此至《鱼丽》十篇,是文、武之小雅。先其文王以治内,后其武王以治外,宴劳嘉宾,亲睦九族,事非隆重,故为小雅。皆圣人之迹,故谓之 正 。〕

  小大雅谱

  小雅、大雅者,周室居西都丰、镐之时诗也。〔〇正义曰:以此二雅,正有文、武、成,变有厉、宣、 幽,六王皆居在镐、丰之地,故曰 丰、镐之时诗也 。知者,《文王有声》云 作邑於丰 ,是文王居丰也。又曰 考卜维王,宅是镐京。维龟正之,武王成 之 ,是武王居镐也。太史公曰: 成王卜居洛邑,定九鼎焉,而周复都丰、镐。 《外传》曰: 杜伯射宣王於镐。 《鱼藻序》云: 王居镐京。 是幽王以上 皆居镐也。《世本》云: 懿王徙於犬丘。 《地里志》云: 京兆槐里县,周曰犬丘,懿王都之。 京兆郡,故长安县也。皇甫谧云: 镐在长安南二十里。 然 则犬丘与镐相近,有离宫在焉,懿王蹔居之,非迁都也。郑必须言周室居丰、镐者,以国风皆题诸国之名,知其国土所在,雅亦须显其号,并知天子所居之处也。 《采薇》《出车》以天子之命命将率,则文王时未称王也。则二雅各有未称王时作者。未称王时,则在岐周矣,而系之丰者,以其为雅诗者,即述天子之政,文王居 丰乃称王,纵使在岐周时作,亦系之於丰也。厉王流于彘,王爵仍存,镐京尚在,故亦总云丰、镐焉。雅题不曰周者,以雅与国风绝殊,又无异代相涉,故不言周 也。〕

  始祖后稷,由神气而生,有播种之功於民。公刘至于大王、王季,历及千载,越异代,而别世载其功业,为天下所归。〔〇 正义曰:案《周本纪》云:公刘,后稷之曾孙。大王,公刘九世之孙。后稷在唐、虞之时,公刘当夏大康之时。此至大王、王季,历夏、商之世。《汉书 律历志》 云 夏凡四百四十年,殷凡六百二十九年 ,则馀一千矣,故曰 历千载,越异代 也。言后稷至於大王,则公刘在其间矣,而别言公刘者,以周之先公皆能修后稷 之业,公刘、大王,其中贤俊者,故历言之。所以追说后稷、公刘、大王者,言周德积基所由也。〕

  文王受命,武王遂定天下。盛德之隆,大雅之初,起自《文王》,至于《文王有声》,据盛隆而推原天命,上述祖考之美。〔〇 正义曰:自《文王》至《文王有声》凡十篇。《文王》《大明》《绵》《棫朴》《思齐》《皇矣》《灵台》七篇,序皆云文王,《旱麓》一篇居中,从可知凡八篇, 文王大雅也。《下武》《文王有声》二篇,序皆言武王,则武王大雅也。以文、武道同,故郑连言之。雅有小大二体,而体亦由事而定,故文王以受命为盛,大雅以 盛为主,故其篇先盛隆。《文王》言 受命作周 ,《大明》言 天复命武王 ,是盛隆之事,故以《文王》为首,《大明》次之也。文王所以得受天命,由祖考之 业,故又次《绵》也,言文王之兴,本由大王也。文王既因祖业,得四臣之力,即是能官其人,故次《棫朴》也。既言任臣之力,又述受祖之美,故次《旱麓》也。 《旱麓》直论乐易於民施化而已,非盛事,故在《棫朴》之下。既言受祖之业,又述其母之贤而得成为圣,故次《思齐》也。文王既圣,世修其德,天使之代殷,故 次《皇矣》。既圣能代,德及鸟兽,故次《灵台》。《绵》与《旱麓》《皇矣》皆述大王、王季之德,是上述祖考者。郑以文王据受命盛隆,逆而本之於祖父,取编 篇之意,故其馀不尽论也。其武王之诗,《下武序》云: 继文也。 明以上文王事,《下武》则武王继之。既能继其伐功,故次《文王有声》。序云: 继伐 也。 言文王伐崇,武王继之以伐纣也。案《大明》,文王之诗,而经陈武王之事;《文王有声》,武王之诗,而经陈文王之事,其势正同,而诗主相反者,由作者 之意殊也。《文王》经云 王之荩臣,无念尔祖 ,以戒成王也;《大明》云 笃生武王 ,言武王之谥,则二篇成王时作也。《绵》云 文王厥厥生 ,《思齐》 云 文王之母 ,《皇矣》云 帝谓文王 ,三篇皆言文王之谥,则皆文王崩后作之。《棫朴》云 济济辟王 ,《灵台》云 王在灵沼 ,皆言王,则称王之后作 也。唯《旱麓》不言谥,又不言王,或未称王之前作也。但经无谥者,或当其生存之时,或在其崩后,不可定也。《下武》不言武王之谥,武王时作。《文王有声》 云 武王烝哉 ,言其谥,则其崩后作也。〕

  小雅自《鹿鸣》至於《鱼丽》,先其文所以治内,后其武所以治外。〔〇正义曰:此又解小雅比篇之 意。《采薇》云 文王之时,西有昆夷之患,北有玁狁之难,以天子之命命将率,歌《采薇》以遣之,《出车》以劳还,《杕杜》以勤归 ,则《采薇》等篇皆文王 之诗。《天保》以上,自然是文王诗也。《鱼丽序》文、武并言,则《鱼丽》武王诗也。《鹿鸣》至《天保》六篇,言燕劳群臣朋友,是文事也。《采薇》三篇,言 命将出征,皆是武事,故《鱼丽序》曰: 文、武以《天保》以上治内,《采薇》以下治外。 既以治内为先,君为元首,臣为股肱,君能恳诚以乐下,臣能尽忠以 事上,此为政之尤急,故以《鹿鸣》燕群臣嘉宾之事为首也。群臣在国则燕之,使还则劳之,故次《四牡》劳使臣之来也。使臣还则君劳之,去当送之,故次《皇皇 者华》,言遣使臣也。使臣之聘,出即遣之,反乃劳之,则遣先劳后矣。此所以先劳后遣者,人之劳役,苦於上所不知,则已劳而怨;有劳而见知,则虽劳而不怨, 其事重,故先之也。且使臣往反,固非其一,《四牡》所劳,不必是《皇皇者华》所遣之使,二篇之作,又不必一人,故以轻重为先后也。君臣既洽,邻国又睦,乃 可以和燕宗族,故次《常棣》,燕兄弟也。兄弟既和,又及朋友,故次《伐木》,燕朋友故旧也。君既能燕劳臣下,臣亦归美以报之,故次《天保》,言下报上也。 内事既治,则当命将征伐,以御夷狄之患,故次《采薇》,遣戍役。遣则欲其同心,还则别其贵贱,先《出车》以劳将率,后《杕杜》以劳还役也。文王之诗既终, 可王之事继之。以文王治内外有成功,故武王因之,得万物盛多,所以次《鱼丽》也。万物既多,人得养其父母,故次《南陔》,孝子相戒以养也。孝子非徒能养其 亲,身又清洁,故次《白华》,言孝子之洁白也。万物盛多,人民忠孝,则致时和年丰,故次《华黍》,岁丰宜黍稷也。《思齐》说文王之教,先兄弟,后家邦,此 诗之次,先群臣,后兄弟者,彼说施法之事,先齐其家,后化於外,自近及远之义。此即为国之政,固当先国事,后族人,故使燕群臣在先也。又《鹿鸣》等三篇, 皆燕劳臣子,为政之大务,后世常歌之,故乡饮酒、燕礼皆歌此三篇。《四牡》传曰: 文王率诸侯,抚叛国,而朝聘於纣,故歌文王之道为后世法。 是其事重可 法,故乐常歌之。推此,则乐歌《周南》《召南》及大雅,皆歌其首三篇。《书传》多云 升歌清庙 ,是事重为常歌,故以为诸篇之首也。此文王小雅,其事多在 称王之前。案《书传》文王受命四年伐昆夷,《采薇》为伐昆夷而作,事在受命四年也。《出车》《杕杜》,役反而劳之。《出车》经曰 春日迟迟,薄言还归 , 在受命五年而反也。则《采薇》三篇,事在称王前矣。《鹿鸣》,燕群臣嘉宾,嘉宾之文,容有邻国之聘客也,明亦未称王也。《四牡》云: 周道倭迟。 传曰: 岐周之道。 尚在岐周未迁,亦是未称王也。《皇皇者华》,君遣使臣,是聘问邻国也。若称王之后,与诸侯礼异,不得为邻国相聘之法,则亦未称王也。此三篇 之事,或在《采薇》之前,其作之时节次弟不可得而知也,称王之前作,亦可矣。《伐木》云 陈馈八簋 ,为天子制;《天保》云 禴祠烝尝,于公先王 ,追王 改祭之礼,定是称王之后。无文王之谥,或当时即作,或崩后为之,未可定也。检文、武大雅经每言文、武之谥,多在武王、成王时作也。小雅唯有称王后事,曾无 言其谥者,又所论多称王以前之事,知不先作为小雅、后作为大雅者,以六诗之作,各有其体,咏由歌政而兴,体亦因政而异,王政有巨细,诗有大小,不在其作之 先后也。此篇尚不以作之先后为次,况小大反以作之先后为异乎?且就检其事亦不然矣。《绵》有伐昆夷之事而在大雅,《采薇》亦伐昆夷之事而在小雅。《绵》云 虞芮质厥成 ,事在称王之初。《天保》云 禴祠烝尝 ,事在称王之后。《天保》在小雅,《绵》在大雅,明不以作之先后分属二雅可知也。但作者各有所拟 述,大政为大雅之体,述小政为小雅之体。体以政兴,名以体定。体既不同,雅有大小,大师审其所述,察其异体,然后分而别之。自王泽竭而诗息,暴秦起而乐 亡,去圣久远,无所传授,虽仿佛其大校,不可以言宣也。《诗》次先小雅,此郑先论大雅者,诗见事渐,故先小后大。郑以大雅述盛隆之事,故先言焉。〕

  此二雅逆顺之次,要於极贤圣之情,著天道之助,如此而已矣。〔〇正义曰:由祖考积基之美,致令受 命而王,今大雅先陈受命,后述祖考,从下而上,是逆也。为政之法,当以近及远,今小雅先内后外,是顺也。二雅逆顺虽异,其致一也,皆要在於极尽先祖贤圣之 情,著明天道符命之助而已矣。公刘、大王、王季是贤也,即《绵》与《旱麓》等诗是也。文王、武王圣也,即述文、武诗是也。天道助者,即 周虽旧邦,其命维 新 之属是也。〕

  又大雅《生民》下及《卷阿》,小雅《南有嘉鱼》下及《菁菁者莪》,周公、成王之时诗也。〔〇正义 曰:知大雅自《生民》者,以《生民序》云: 文、武之功,起於后稷,故推以配天焉。 明是文、武,后人见文、武功之所起,故推以配天也。文、武后人,唯周 公、成王耳。《孝经》云: 昔者,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。 故知《生民》为周公、成王之诗。《生民》既然,至《卷阿》皆是可知。知小雅自《南有嘉鱼》者,以 《六月序》广陈小雅之废,自《华黍》以上皆言缺,《由庚》以下不言缺,明其诗异主也。《鱼丽》之序云文、武,《华黍》言与上同,明以上武王诗,《由庚》以 下周公、成王诗也。《南有嘉鱼》云 太平 ,《蓼萧》云 泽及四海 ,语其时事,为周公、成王明矣。序者盖亦以其事著明,故不言其号谥焉。《由庚》既为周 公、成王之诗,则《南有嘉鱼》至《菁菁者莪》从可知也,故云 下及《菁菁者莪》皆周公、成王之时诗也 。以周公摄王事,政统於成王,故并举之也。《由庚》 在《嘉鱼》前矣,不云自《由庚》者,据见在而言之。郑所以不数亡者,以毛公下《由庚》以就《崇丘》。若言自《由庚》,则不包《南有嘉鱼》,故不得言也。既 不得以《由庚》为成王诗首,则《华黍》不得为武王诗未,故上说文、武之诗,不言至《华黍》也。其比篇如此次者,大雅之次,以后稷祖考之先,文、武功之所 起,人本於祖,故《生民》为先,言尊祖也。既后稷有功,世笃忠厚,故次《行苇》言忠厚也。既能忠厚,化以及物,令天下醉饱,故次《既醉》言太平也。既得太 平,又能久持不失,故次《凫鹥》言能持盈守成也。《凫鹥》止言祭神,无持盈之事,而序以承太平之后,因言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,则神祗祖考安乐之矣,是傅 会其事以为篇次之意也。推此,明其馀皆有次比之义。既能持盈不失事,可嘉美,故次《假乐》嘉成王也。既嘉之,又恐其怠慢,故《公刘》《泂酌》《卷阿》戒成 王也。召公以成王初莅政,恐不留意於治民之事,故先言《公刘》厚於民以戒之。既戒以民事,欲其忠信,故次《泂酌》也。既有忠信,须求贤自辅,故次《卷阿》 也。诗人之作,自有次第,故其卒章曰 矢诗不多,维以遂歌 ,是也。小雅之次,以承文、武政平之后,继体之君,调阴阳,育万物。《由庚》,万物得由其道。 《南有嘉鱼》,乐与贤也。《崇丘》,万物得极其高大也。《南山有台》,乐得贤者。《由仪》,万物之所生,各得其宜。此五篇乐与,万物得所,更相互见,明得 贤所以养物也。既万物得宜,又能周及海外,故次《蓼萧》也。言万物得所,四海蒙泽,天下无事,可以饮燕诸侯,褒赐有功,故次《湛露》《彤弓》也。既见因飨 燕而赐之,故先燕后赐也。既有功蒙赏,唯才是用,为天下之所歌乐,故次《菁菁者莪》也。其次如此,其作之时节则难明也。《生民》云 推后稷配天 ,是周公 制礼之时,则摄政六年后作也。《行苇》云 曾孙维主 ,周公摄政之时,成王为孺子,养老之事,周公所为。《行苇》言成王为主,则在即政之后也。《既醉》告 太平,《凫鹥》守成。周公摄政三年则致太平,既已太平,则有成功可守,作必在摄政三年之后,不可定指其时也。《假乐》嘉成王有显显令德,官人安民,则亦即 政之后矣。《公刘》《泂酌》《卷阿》,同是召公之戒。《公刘》云 成王将莅政 ,则歌在《行苇》《假乐》之前也。《既醉》《凫鹥》指论太平、守成,亦不废 在《生民》之前也。大雅之作既有先后,则小雅亦当然也。小雅之中,皆无成王之言,又无即政之事,其作多在摄政之时,不可定其年月也。襄二十九年《左传》为 吴季札歌小雅,服虔云: 自《鹿鸣》至《菁菁者莪》,道文、武脩小政,定大乱,致太平,乐且有仪,是为正小雅。 皇甫谧亦云: 诗人歌武王之德,今小雅自 《鱼丽》至《菁菁者莪》七篇是也。 则服虔与皇甫谧以小雅无成王之诗也。《左传》又曰: 为之歌大雅。 服虔云: 陈文王之德,武王之功。自《文王》以下 至《凫鹥》是为正大雅。 则服虔又以《生民》《行苇》《既醉》《凫鹥》为武王诗也。案武王伐纣,未几而崩,不得有天下太平、泽及四海之事。《蓼萧》《既 醉》之辈,皆言太平之事,安得为武王诗乎?即小雅皆武王之诗,《六月》之序何当废缺异文也?《生民》推后稷配天,《行苇》曾孙维主,《书传》配天皆谓周公 之诗,曾孙皆斥成王,不得为武王诗矣。《华黍》《由庚》本相连比,毛氏分序,致其篇端,使《华黍》就上,《由庚》退下,则毛意亦以《由庚》以下为成王之诗 也。不然,亡诗六篇自可聚在一处,何须分之也?服虔之误,违诗之文,失毛之旨,故郑所以不然也。〕

  传曰 文王基之,武王凿之,周公内之 ,谓其道同,终始相成,比而合之,故大雅十八篇、小雅十六为正经。〔〇 正义曰:此传以作室为喻也。言周国之兴,警如为室,文王始造其基,武王凿其榱栋,周公内而架之,乃成为室。犹言文王受命,武王因之,得伐纣定天下,周公致 太平,制礼作乐以成之,故《中候》曰: 昌受命,发行诛,旦弘道。 是其终始相成,故比合其诗,大雅十八篇,小雅十六篇,为正经。凡书非正经者,谓之传。 未知此传在何书也。〕

  其用於乐,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,然而飨宾或上取,燕或下就。〔〇正义曰:以诗者乐章,既说二 雅为之正经,因言用乐之事。变者虽亦播於乐,或无筭之节所用,或随事类而歌,又在制礼之后,乐不常用,故郑於变雅下不言所用焉。知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 者,以《乡饮酒》云 乃合乐《关雎》《鹊巢》 ,则不言乡乐。《燕礼》云: 遂歌乡乐《周南 关雎》《召南 鹊巢》。 燕诸侯之礼,谓《周南》《召南》为 乡乐。乡饮酒,大夫之礼,直云 合乐 。大夫称乡,得不以用之乡饮酒?是乡可知,故不云乡也。由此言之,则知风为乡乐矣。《左传》晋为穆叔《文王》《鹿 鸣》别歌之,大雅为一等,小雅为一等。风既定为乡乐,差次之而上,明小雅为诸侯之乐,大雅为天子之乐矣。且乡饮酒,乡大夫宾贤能之礼也。言宾用敌礼,是平 等之事合己乐,而上歌小雅,为用诸侯乐。然则诸侯以小雅为己乐,而穆叔云 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 ,歌则两君亦敌,明歌大雅为用天子乐。故知诸侯以小 雅,天子以大雅矣。乡射之礼云:乃合乐《周南》《召南》等。注云:不歌、不笙、不间,志在射,略於乐。不略合乐者,风,乡乐也,不可略其正。大射,诸侯之 礼,所歌者,明亦诸侯之正乐也。其经曰 乃歌《鹿鸣》三终,乃下管《新宫》三终 ,亦不笙、不间,又不言合,明亦略乐不略其正,是小雅为诸侯之乐,於是明 矣。自然大雅为天子之乐可知。若然,小雅之为天子之政,所以诸侯得用之者,以诗本缘政而作,臣无庆赏威刑之政,故不得有诗。而诗为乐章,善恶所以为劝戒, 尤美者可以为典法,故虽无诗者,今得进而用之,所以风化天下,故曰 用之乡人焉,用之邦国焉 ,因其节文,使之有等。风为夫妇之道,生民之本,王政所重, 欲天下遍化之,故风为乡乐。风本诸侯之诗,乡人所用,故诸侯进用小雅。诸侯既用小雅,自然天子用大雅矣。故《乡饮酒》《燕礼》注云 乡乐者,风也。小雅为 诸侯之乐,大雅、颂为天子之乐 ,是也。彼注颂亦为天子之乐,此不言颂者,此因风与二雅为尊卑等级,以见其差降,故其言不及颂耳。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 雅,举其正所当用者。然而至於飨宾或上取,燕或下就,天子不纯以大雅,诸侯不纯以小雅,故下郑分别说之。〕

  何者?天子飨元侯,歌《肆夏》,合《文王》。诸侯歌《文王》,合《鹿鸣》。诸侯於邻国之君,与天子於诸侯同。〔〇 正义曰:郑既言有上取下就之义,因自问而释之,故云 何者 以发端也。知歌、合如此者,《左传》曰: 穆叔如晋,晋侯飨之,金奏《肆夏》之三,不拜。工歌 《文王》之三,又不拜。歌《鹿鸣》之三,三拜。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,对曰: 《肆夏》,天子所以飨元侯也,使臣弗敢与闻。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也,使 臣不敢及。《鹿鸣》,君所以嘉寡君也,敢不拜嘉? 又《鲁语》曰: 金奏《肆夏》《繁遏》《渠》,天子所以飨元侯也。工歌《文王》《大明》《绵》,则两 君相见之乐也。臣以为肄业及之,故不敢拜。今伶箫咏歌及《鹿鸣》之三,君之所以贶,使臣敢不拜贶! 由此二传论之,天子食元侯歌《肆夏》也,则非元侯者不 得歌之。《肆夏》,颂之族类,颂下唯有大雅,故知於诸侯歌《文王》已。传文又言 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 ,是诸侯於邻国之君亦歌《文王》,与天子於诸侯 同也。乡饮酒、燕礼合乐皆降於升歌,歌《鹿鸣》合乡乐,则知歌《文王》者当合《鹿鸣》,歌《肆夏》者当合《文王》也。故郑於此差约而知之。传言金奏《肆 夏》,此云歌者,凡乐之初作,皆击金奏之。《春官 钟师》以钟鼓奏《九夏》,《论语》云: 始作翕如也。 郑云: 始作,谓金奏。 晋为穆叔发初歌《肆 夏》,故云金奏也。言金奏者,始作乐必先击钟以奏之。《左传》曰: 歌钟二肆。 是歌必以金奏之,言金奏《肆夏》亦歌之。《文王》《鹿鸣》因上有金奏之 文,不须复云金奏,故直云歌。其实《文王》《鹿鸣》亦金奏,《肆夏》亦工歌,互言之,故知歌《肆夏》也。此歌在堂上,故《郊特牲》曰: 歌者在上,贵人声 也。 其合乐则在堂下。故《仪礼》注云: 合乐,谓歌乐与众声俱作。 明在堂下众声也。由在堂下轻,故降升歌一等。元侯者,元,长也,谓诸侯之长。杜预 云: 元侯,牧伯也。 牧伯与上公,则为大国,故《仪礼》注云:天子与大国之君燕,升歌颂,合大雅。以《肆夏》,颂之族类,故以颂言之。牧伯为元侯,则其 馀侯伯为次国,子男为小国,非元侯也,故总谓之诸侯,故用乐与两君相见之乐同。《仪礼》注云: 两君相见,歌大雅,合小雅。天子与次国、小国之君燕亦如 之。 於次国与小国,与此诸侯同也。此先陈天子於诸侯,以诸侯於邻国亦如之。彼据传之正文先言两君相见,以天子於次国、小国亦如之,故与此倒也。天子於诸 侯,总次国、小国为一等。诸侯相於,与天子於诸侯文同,则亦总次国、小国为一等。则次国相於,小国於次国、於小国,皆是诸侯於邻国之君,同歌《文王》,合 《鹿鸣》也。《仲尼燕居》云: 大飨有四焉。两君相见,升歌《清庙》,下管《象》。 彼两君元侯相於法也。天子於元侯,与诸侯不同,则元侯相於,与诸侯亦 异也。诸侯相於,与天子於诸侯同,则元侯相于,亦与天子於元侯同,不歌《肆夏》,避天子也。以此明之,则言诸侯於邻国之君,无元侯,可知也。其元侯於次 国、小国,亦当与诸侯於邻国同也。天子以大雅,而飨元侯歌《肆夏》;国君以小雅,於邻国歌《文王》,是飨宾或上取也。〕

  天子、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,皆歌《鹿鸣》合乡乐。〔〇正义曰:燕礼者,诸侯燕其群臣及聘问之宾 之礼也。经曰 若与四方之宾燕 ,言若以辨异,则以燕已群臣为文,而兼四方之宾也,其礼歌《鹿鸣》,合乡乐也。诸侯以小雅取燕群臣及聘问之宾,而合乡乐; 天子以大雅取燕群臣及聘问之宾,歌小雅,合乡乐,是皆为下就也。推此,则天子於诸侯合《鹿鸣》,亦在下就之中矣。若然,前云 飨宾或上取 ,上既言天子飨 元侯,歌《肆夏》,於元侯飨则下之。诸侯於邻国之君,与天子於诸侯同歌《文王》者,皆谓飨矣。飨宾当上取,而言有下就者,以飨宾之中,天子於元侯歌《肆 夏》,诸侯相於歌《文王》,皆为上取。据多言之,故郑属上取於飨。其实飨中以兼下就,合《鹿鸣》是也。言或上取者,天子於元侯合《文王》,於诸侯歌《文 王》;诸侯於邻国合《鹿鸣》,皆是己乐,非上取,故言 或 ,见其不尽上取也。言燕或下就者,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,歌《鹿鸣》,是已乐,非下就,故亦言 或 。案《仪礼》注云 颂为天子之乐 ,则天子自当用颂矣,而谓飨元侯为天子上取者,诗为乐,王者尽用之,但郑从风为乡乐以上差之,使大雅为天子之乐 耳,故不得不以《肆夏》为上取也。此郑直以差等为说耳,不可以已所得用则为已乐也。何者?元侯相飨歌颂,与天子於元侯同。诸侯相於,与天子於诸侯同;诸侯 燕群臣及聘问之宾,又与天子燕群臣及聘问之宾同,则风、雅、颂皆为诸侯所用矣,岂得皆谓之为诸侯之乐乎?明郑以等差言之可知矣。既以等差定之,使天子定用 大雅,诸侯定用小雅,非此者,皆谓之上取、下就。《仪礼》之注尽论《诗》为乐章之意,既以风为乡乐,小雅为诸侯之乐,而大雅之后仍有颂在,故因言大雅、颂 为天子之乐。欲明雅、颂尽为乐章,所以与此异也。必知天子亦有上取者,以此《谱》文先定言国君、天子之用乐,即云有上取、下就之事,明上取、下就亦宜同 矣。《燕礼》注云: 合乡乐者,礼轻者逮下。 诸侯燕臣子合乡乐为下就,明天子於诸侯合《鹿鸣》者亦是下就也。诸侯於邻国之君歌大雅为上取,则知天子於元 侯歌《肆夏》亦上取也。若然,天子、诸侯皆有上取、下就,自由尊用之差。而云飨或上取,燕或下就,似上取、下就以飨、燕为别者,以穆叔曰: 《肆夏》,天 子所以飨元侯。 《》曰 大飨有四 ,为两君相见之礼。《仪礼 燕礼》是诸侯燕群臣、宾客之礼,因此成文,故天子、诸侯於国君皆云飨,於臣皆云燕,所 以见尊卑之礼异。臣与国君别其等,使上取以飨为文,其实国君与臣飨、燕皆有。何者?《周礼 掌客职》曰: 上公三飨三燕。 是天子於诸侯飨、燕俱有也。 《鹿鸣》,天子小雅,而序曰 燕群臣嘉宾也。既饮食之 ,笺云 饮之而有币酬,即飨所用 。是天子於群臣飨、燕皆有也。《左传》曰: 晋侯使士会平王室, 定王飨之。 又曰: 晋士文伯如周,王与文伯燕。 是天子於聘问之宾,飨、燕俱有也。《秋官 司仪职》曰: 凡诸公相为宾,致飨食。 《左传》曰: 公与 晋侯燕於河上。 是诸侯相於,飨、燕俱有也。《左传》曰: 穆叔如晋,晋侯飨之。 《聘礼》曰: 公於宾再飨一燕。 是诸侯於聘问之宾,飨、燕俱有也。 《左传》曰: 季文子如宋致女,复命,公飨之。 《燕礼》 燕已之臣子 。是诸侯自於群臣,飨、燕俱有也。国君与臣并有飨、燕,而郑异其文,见尊卑之礼 殊,为上取、下就之例耳。此因尊卑异其文,则其用乐也,由尊卑为差,不由飨、燕为异。此飨、燕之文互见耳,则飨、燕用乐同也。且燕礼燕邻国聘问之宾歌《鹿 鸣》,晋侯飨穆叔歌《鹿鸣》之三,三拜,是其用乐同文也,故《仪礼》注引穆叔之辞乃云: 然则诸侯相与燕,升歌大雅,合小雅。天子与次国、小国之君燕亦如 之。与大国之君燕,升歌颂,合大雅。 所言用乐,与此飨同。是天子、诸侯於国君飨、燕同乐之事也。若然,用乐自以尊卑为差等,不由事有轻重而升降。《乡饮 酒》《燕礼》并注云: 乡饮酒升歌小雅,礼盛者可以进取。燕合乡乐,礼轻者可以逮下。 似为礼有轻重,故上取、下就。与此不同者,彼以燕礼,诸侯之礼,乡 饮酒,大夫之礼,工歌《鹿鸣》,合乡乐,故郑解其尊卑不同,用乐得同之意,因言由礼盛可以进取,礼轻可以逮下,所以用乐得同。彼言解燕礼与乡饮酒礼异乐同 之意,其实不由飨、燕有轻重也。此用乐之差,谓升歌、合乐为例。其舞,则《燕礼》云 若舞则《酌》 ,是诸侯於臣得用颂,与此异也。又《郊特牲》曰: 大 夫之奏《肆夏》,自赵文子始。 注云: 僣诸侯。 明诸侯得奏《肆夏》。故《郊特牲》又曰: 宾入门而奏《肆夏》,示易以敬。 注云: 宾,朝聘者也。 又《大射》《燕礼》纳宾皆云 及庭,奏《肆夏》 ,及《周礼》注杜子春云 宾来奏《纳夏》 之等,皆谓宾始入及庭,未行礼之时,与升歌、合乐别也。〕

  此其著略,大校见在书籍。礼乐崩坏,不可得详。〔〇正义曰:飨、燕用乐,皆推《礼》、传而知。事 不详悉,是其著明质略,其大校见在於书籍也。其馀笙、间、管、舞之诗,无以言焉,由礼乐崩坏,不可得详审也。故《仪礼》注 天子约诸侯於国君燕用乐 之下 云 其笙、间之篇未详闻 ,是也。案《乡饮酒》及《燕礼》升歌小雅,其笙、间之篇亦小雅,则此笙、间之篇宜与所用升歌同。而云未详闻者,以其虽知同在小 雅、大雅,仍不知是何篇,故曰 笙、间之篇未得详闻 也。〕

  大雅《民劳》、小雅《六月》之后,皆谓之变雅,美恶各以其时,亦显善惩过,正之次也。〔〇正义 曰:《民劳》《六月》之后,其诗皆王道衰乃作,非制礼所用,故谓之变雅也。其诗兼有美刺,皆当其时,善者美之,恶者刺之,故云 美恶各以其时 也。又以正 诗录善事,所以垂法后代。变既美恶不纯,亦兼采之者,为善则显之,令自强不息;为恶则刺之,使惩恶而不为,亦足以劝戒,是正经之次,故录之也。大雅言《民 劳》,小雅言《六月》之后,则大雅尽《召旻》,小雅尽《何草不黄》,皆为变也。其中则有厉、宣、幽三王之诗,皆当王,号谥自显;唯厉王,小雅谥号不明,故 郑於下别论之。如是,则大雅《民劳》至《桑柔》五篇,序皆云厉王。通小雅《十月之交》《雨无正》《小旻》《小宛》四篇,皆厉王时诗也。又大雅《云汉》至 《常武》六篇,小雅自《六月》尽《无羊》十四篇,序皆言宣王,则宣王诗也。又大雅《瞻卬》《召旻》二篇,序言幽王;小雅自《节南山》下尽《何草不黄》,去 《十月之交》等四篇,馀四十篇,唯《何人斯》《大东》《无将大车》《小明》《都人士》《绵蛮》六篇不言幽王,在幽王诗中,皆幽王诗也。

  《本纪》曰: 厉王即位三十年,好利,近荣夷公。大夫芮良夫谏厉王,不听,卒以荣公为卿士,使用事焉。王行暴虐,国人谤王。召公谏曰: 民不堪命。 王怒,得卫巫,使监谤者,以告则杀之。三十四年,王益严虐,国人不敢言,道路以目。王告召公曰: 吾能弭谤矣。 召公又谏,不听。於是国人不敢出言,三 年,乃相与叛,袭厉王。厉王出奔于彘。周、召二相行政,号曰 共和 。十四年,厉王崩於彘。 如迁此言,厉王积恶有渐,三十年而甚,三十四年益虐,又三年 而出奔,三十七年乃流彘也。《板》曰: 善人载尸。 笺云: 厉王虐而弭谤。 《荡》笺云 厉王弭谤,穆公不敢斥言王之恶 ,则流彘前事也。《桑柔》,芮 良夫所作,云 贪人败类 ,则与所谏云 荣夷公专利 事,同三十年后事。《雨无正》云 周宗既灭,靡所止戾 ,则是流彘之后。此其可验者也。《楚语》云 卫武公九十五矣,作《懿》以自儆。 韦昭云: 《懿》,今《抑》诗。 则作在平王之时。然检《抑》诗,经皆指刺王荒耽,仍未失政,又言 哲人之愚,亦维 斯戾 ,则其事在流彘之前,弭谤时也。韦昭之言,未必可信也。《民劳》,召穆公谏王,令息京师之民;《十月之交》,言后党专权,有权可专,有民可役,则事 在流彘前也。《小旻》,戒王无沦胥以败;《小宛》,诲王无忝尔所生,皆教王为善以导民,其事亦在流彘前矣。则厉王小雅《雨无正》一篇,事在大雅之后,其馀 不可详矣。厉王大雅,事类大同,所次之意,盖以王者所以牧民,今反劳苦,故先《民劳》。民之所以劳者,由王政反常,纲纪废缺,故次《板》《荡》,王恶甚 焉。而《抑》刺王之荒耽,《桑柔》责贪人败善,皆为恶之次,故又次焉。小雅《十月之交》,以谴自上天,小人专恣,恶莫甚焉,故以为先。由恶之甚,致覆灭宗 周,无所安定,故次《雨无正》也。《小旻》刺王谋之不臧,《小宛》伤天命之将去,论怨嗟小,故为次焉。《小旻》笺云: 所刺列於《十月之交》《雨无正》为 小,故曰《小旻》。 此郑解篇次之意也。前检《小宛》,谓事在《雨无正》之先,今而处流彘之后者,以《诗》之大体,虽事有在先,或作在后,故大雅文、武之 诗多在成王时作。论功颂德之诗可列於后,追述其美,则刺过讥失之篇,亦后世尚刺其恶。

  《本纪》又曰: 宣王即位,二相辅之,修政,法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遗风,诸侯复归宗周。三十九年,战于千亩,王师败绩於羌氏之戎。四十六年,宣王崩。 如迁此言,则宣王自三十九年以前无他过恶,唯败於千亩为始衰耳。而小雅有箴规诲刺,其事有渐矣,则王衰亦有渐矣。皇甫谧云: 三十年伐鲁,诸侯从此而不 睦。 盖周衰自此而渐也。大局宣王之美诗多是三十年前事,箴规之篇当在三十年之后。王德渐衰,亦容美刺并作,不可以限断也。其大雅六篇,小雅自《六月》至 《鸿雁》及《斯干》《无羊》七篇,皆宣王德盛时作。其事多在初年,以王承衰乱之弊,百事草创,任贤使能,征伐安集,初则当然,亦不可定其年月也。自《庭 燎》尽《我行其野》,是王德衰乃作,多在三十九年之后。而三十九年以前,诸侯不睦,各不朝宗,《沔水》之等,或亦作也。而三十九年之后,则王政大衰,刺诗 为常,故宜多也。《祈父》传曰: 宣王之末,司马职废,羌戎为败。 推此,则其馀亦多败后事也。其诗之次,大雅以宣王承乱,遇灾而惧,忧民之本,故先《云 汉》也。王既忧百姓,天下复平,五岳生佐,故次《嵩高》也。神生贤哲,王能任用,又锡命之,故次《烝民》《韩弈》也。既能锡命,贤哲任用,其力可以征讨不 服,以立武事,故次《江汉》《常武》也。此则先忧百姓,次用臣以征伐为后。而小雅与之反,以蛮荆玁狁南北交侵,急须出兵,以匡中国,故先《六月》《采芑》 也。虽俱征伐,以《六月》见侵之急又先。《采芑》以夷狄既平,当修车甲,大会诸侯,因蒐狩,故次。《车攻》《吉日》以田猎征伐之类,故使次焉。以田猎选车 徒会诸侯,又盛於从禽接下,故又使《车攻》先《吉日》也。是以《车攻序》曰: 宣王能内修政事,外攘夷狄,复文武之境土,修车马,备器械,复会诸侯於东 都。 言非徒外攘夷狄,又复会诸侯於东都,是序此篇之意也。既言征伐事终,外无兵寇,可以安集万民,故次《鸿雁》也。然宣王承衰乱之后,民先逃散,岂得不 早安集,而待田猎之暇也?明初即安集之,得其力用,乃平四方耳。诗不以事之先后为次也。宣王,中兴贤君,末而德衰,衰有其渐,故次《庭燎》,美其能勤,因 以箴之。箴之不改则规正之,规而不变则教诲之,诲而不从则刺责之,故次《沔水》《鹤鸣》《祈父》也。以为王恶渐大,故责正稍深,此《沔水》《鹤鸣》其作不 必在《祈父》之前,但次之以见其渐耳。王既废其官,则贤人逃去,故次《白驹》也。贤人既去,则知礼教不行,则室家相弃,故次《黄鸟》《我行其野》也。宣 王,中兴之君,不能终始皆善,录者虽兼恶以示戒劝,亦贵成人之美,故终以《斯干》考室,《无羊》考牧。若言终始之善,见仁者之过亦不甚也。《斯干》说造立 宫室寝庙,生男女,明其始时之事。《无羊》类之,当为同时可知。今反在箴刺之下,见宣王终始之善明矣。

  《本纪》又曰: 幽王三年,嬖褒姒。生子伯服。竟废后及子,而以褒姒为后,伯服为太子。国人皆怨。故申侯与缯、西夷犬戎共攻幽王。杀王丽山之下。 迁 止言竟废后,去太子,不言废去之年月。皇甫谧云: 三年,褒人以褒姒自赎时,即与虢石父比而谮申后、太子,尹氏及祭公导王为非。八年,竟以石父之谮废申 后,逐太子。九年,王废高明而近谗慝,使虢公专任於外,褒姒固宠於内,王室始骚。 谧言与迁事相终始,则幽王之恶,自三年之后为渐,八年、九年则其极,故 《郑语》云: 九年,王室始骚。十一年而被杀也。 幽王大雅《瞻卬》曰 哲妇倾城 ,褒姒乱政之事也。《召旻》云 蹙国百里 ,王道衰弱之极也。序皆云 大坏 ,当在八年之后也。《正月》云 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 ;《车舝序》云 褒姒嫉妒 ;《小弁》言太子之放逐;《白华》言申后之废黜;《鱼藻》笺云 幽王惑於褒姒,万物失其性 ,此五篇经、注皆有惑褒姒、黜申后之事,则多在八年之后也。其馀则无文可明,大局是恶盛之时,八年之后者,盖多矣。大雅之 次,先《瞻卬》,后《召旻》者,武王数纣之罪云: 牝鸡之晨,惟家之索。 而《瞻卬》疾 妇有长舌,维厉之阶 ,故处先也。王妇言是用,政事荒乱,致朝无 贤臣,土境日蹙,故《召旻》以闵天下无如召公之臣也。其小雅《节南山》以下,至《何草不黄》,其次篇之义,盖以类相聚,故《楚茨》《信南山》《甫田》《大 田》皆陈古以刺今。其馀次义,既无明文,不可臆说。此三王变雅,善者不纯为大雅,恶者不纯为小雅,则雅诗自有体之大小,不在於善恶多少也。《关雎序》曰: 雅者,正也。政有小大,故有小雅焉,有大雅焉。 此为随政善恶,为美刺之形容以正物也。所正之形容有小大,所以为二雅矣。故上以盛隆为大雅,政治为小 雅,是其形容各有区域,而善者之体,大略既殊,恶者之中,非无别矣。详观其叹美,审察其讥刺,大雅则宏远而疏朗,弘大体以明责;小雅则躁急而局促,多忧伤 而怨诽。司马迁以良史之才,所坐非罪,及其刊述坟典,辞多慷慨。班固曰: 迹其所以自伤悼,小雅《巷伯》之伦也。夫唯大雅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,难矣哉!

  又《淮南子》曰: 国风好色而不淫,小雅怨诽而不乱。 是古之道又以二雅为异区也。幽王小雅四十四,而大雅惟二,自大体者少也。厉王大雅有五,而小雅 惟四,自小体者少。是小大不相由也。推此而论,则二雅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作者之初,自定其体,作既有体,唯达者识之,则容得有小雅无大雅,有大雅无小 雅者矣。诸儒以厉王无小雅,准此故也。但文、武、成王,正经也;厉、宣、幽王,变雅也,小大之体,时俱有作,故采者并存,以示二体本自小大异区,非徒以意 中分也。或说变雅,美诗则政大入大雅,政小入小雅;刺诗则恶大入小雅,恶小入大雅。考之经文,殊无其验。何则?《小旻》《小宛》,正责厉王,谋犹回遹,不 用善道,其恶固小。於《板》云 下民卒瘅,善人载尸 ;《荡》云 敛怨以为德 ,纲纪之大坏也;《瞻卬》云乱生妇人, 罪罟不收 ;《召旻》云 实靖夷我 邦,日蹙国百里 ,其恶固当大於鼓锺作乐,不与德比。《采绿》,妇人思夫, 怨旷 也。又宣王安集天下之民,征御四夷之寇,其功岂徒比於封一元舅之申伯, 赐一朝觐之韩侯哉!此类多矣,略举一二,足明不以善恶之大小矣。〕

  问者曰: 《常棣》闵管、蔡之失道,何故列於文王之诗? 曰: 闵之闵之者,闵其失兄弟相承顺之道,至於被诛。若在成王、周公之诗,则是彰其罪,非闵之,故为隐。推而上之,因文王有亲兄弟之义。 〔〇 正义曰:此郑自问而释之也。周公虽内伤管、蔡之不睦,而作亲兄弟之诗,外若自然须亲,不欲显管、蔡之有罪。缘周公此志,有隐忍之情,若在成王诗中,则学者 之知由管、蔡而作,是彰明其罪,非为闵之。由此故为隐,推进而上之文王之诗,因以见文王有亲兄弟之义也。若云文王能亲兄弟,与之燕饮,而作此诗,似本不由 於管、蔡然也。周公圣人,大义灭亲,言为隐者,亦因此以示圣人之法。何者?以管、蔡之罪,不得不诛,逼於大义而诛之耳。以同气之亲,实怀闵伤,由此而为之 隐也。而序云 闵管、蔡之失道 者,以其周公之情,欲为之隐,故编次者进而上之,是以隐其事。序者叙其作之所由,不得不言也。武王之诗,又无论燕之事,若 《常棣》间之,则上下非类。而文王之诗,上有《鹿鸣》燕群臣,下有《伐木》燕朋友,故旧厕於其间,与之为类,因以为文王燕兄弟之诗。言文王有亲兄弟之义, 以为乐歌,非谓文王独能亲兄弟,其馀圣人不能也。如此《谱》说,则郑定以《常棣》之作,在武王既崩,为周公、成王时作。王肃亦以为然。故《鱼丽序》下王传 曰《常棣》之作,在武王既崩,周公诛管、蔡之后,而在文、武治内之篇,何也?夫 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 ,此文王之行也。闵管、蔡之失道,陈兄 弟之恩义,故内之於文、武之正雅,以成燕群臣、燕兄弟、燕朋友之乐歌焉,是与郑同也。《郑志》之说则异於此者,答赵商云: 於文、武时,兄弟失道,有不和 协之意,故作诗以感切之。至成王之时,二叔流言作乱,罪乃当诛,悔将何及,未可定此篇为成王时作。 赵商据《鱼丽》之序而发问,则於时郑未为《谱》,故说 不定也。言未可定此篇为成王时,则意欲从之而未决。后为此《谱》,则决定其说为成王时也。〕

  又问曰: 小雅之臣何以独无刺厉王? 曰: 有焉。《十月之交》《雨无正》《小旻》《小宛》之诗是也。汉兴之初,师移其第耳。〔〇 正义曰:诗皆臣下所作,故云小雅之臣也。知汉兴始移者,若所移,当显而示义,不应改厉为幽。此既厉王之诗,录而序焉,而处不依次,明为序之后乃移之, 故云 汉兴之初 也。《十月之交》笺云: 《诂训传》时移其篇第,因改之耳。 则所云师者,即毛公也。自孔子以至汉兴,传《诗》者众矣。独言毛公移之者, 以其毛公之前,未有篇句诂训,无缘辄得移改也。毛既作《诂训》,刊定先后,事必由之,故独云毛公也。师所以然者,《六月》之诗自说多陈小雅正经废缺之事, 而下句言 小雅尽废,则四夷交侵,中国微矣 ,则谓《六月》者, 宣王北伐 之诗,当承《菁菁者莪》后,故下此四篇,使次《正月》之诗也。〕乱甚焉。既移文,改其目,义顺上下,刺幽王亦过矣。 〔〇 正义曰:言乱甚者,谓《正月》幽王之时,祸乱甚极,其四篇诗亦厉王乱恶,故次《正月》之下,以恶相从也。言刺幽王亦过矣者,谓寄四篇於幽王诗中,又改厉为 幽,有言幽王亦有厉王过恶故也。《六月》之序所以多陈正经废缺者,以圣贤垂法,因事寄意,厉王暴虐,倾覆宗周,废先王之典刑,致四夷之侵削。今宣王起衰 乱,讨四夷,序者意其然,所以详其事。若云厉王废小雅之道,以致交侵;宣王修小雅之道,以兴中国,见用舍存於政,兴废存於人也。若然,序者示法,其意深 矣。毛公必移之者,以宣王征伐四夷,兴复小雅,而不继小雅正经之后,颇为不次,故移之,见小雅废而更兴,中国衰而复盛,亦大儒所以示法也。据此《六月》之 序,若其上本无厉王四篇之诗,则《六月》自承正经之美,无为陈其废缺矣。明於其中蹑衰乱之王故也,是以郑於《十月之交》笺检而属焉。〕

  鹿鸣之什

  〔〇正义曰:《周礼 小司徒职》云: 五人为伍。 五人谓之伍,则十人谓之什也,故《左传》曰: 以什共车必克。 然则什五者,部别聚居之名。风及商、鲁颂以当国为别,诗少可以同卷。而雅、颂篇数既多,不可混并,故分其积篇,每十为卷,即以卷首之篇 为什长,卷中之篇皆统焉。言《鹿鸣》至《鱼丽》凡十篇,其总名之,是《鹿鸣之什》者,宛辞言《四牡》之篇等,皆《鹿鸣之什》中也,故《乐师》注云: 彻者 歌《雍》,《雍》在《周颂 臣工之什》。 言《雍篇》在《臣工之什》中。是卷首之篇为什长,以统馀篇之目也。《南陔》下笺云: 毛公推改什首,遂通耳。此 下非孔子之旧。 则什首之目,孔子所定也。以孔子论《诗》,雅、颂各得其所,明於时有所刊定,篇卷之目,是孔子可知,故郑云 以下非孔子之旧 ,则以上是 孔子旧矣。知以非者,以《南陔》等六篇,子夏为序,当孔子之时未亡,宜次在什中。今亡诗之下,乃云 有其义而亡其辞,置之什外,不在数中 ,明非孔子之旧 矣。本《十月之交》等四篇,在《六月》之上,则孔子什首《南陔》,复为第二,《彤弓》为第三,《鸿雁》为第四,《节南山》为第五,《北山》为第六,《桑 扈》为第七,《都人士》为第八,以下适十篇,通及大雅与颂,皆其旧也。《荡》及《闵予小子》皆十一篇者,以本取十篇为卷,一篇不足为别首,故附於下卷之 末,亦归馀於终之义。毛公推改什首,《鱼藻》十四篇亦同为卷,取法於大雅与颂也。若然,则《鸿雁之什》乃仍孔子之旧。言非者,以毛公阙其亡者,以见在为 数,志在推改。而《鸿雁》偶与旧合,非毛意,故存之也。必知今之什首,毛公推改者,以毛公前世大儒,自作《诂训》,篇端之序,毛所分置,《十月之交》,毛 所移第,故知什首亦毛所推改也。言以下非孔子之旧,则似之什始自孔子所为,然孔子以前,诗篇之数更多於今,古者无纸,皆用简札,必不可数十之篇共为一卷, 明亦分别可知。既分为卷,固当以十为别巳有之什也。但孔子论诗,省去烦重,更以在者为什,故云 孔子之旧 ,不必孔子以前无之什也。为此之什者,以其篇数 积多,故分每十为卷,则不满十者,无之什矣。今鲁颂四篇,商颂五篇,皆不满十,无之什也。或有者,承此雅、颂之什之后而误耳。何者?商、鲁非周,诗犹国风 之类,以国为别,假令过十以上,亦不合分,况不满十篇,明无所用於之什也。〕

  小大雅谱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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